办公家具的进口环节基本上未受管理。但外汇及对外贸易法会根据华盛顿条约的条款要求,对条约附录内列举的野生动物群落和植物群落种类进行管制。某些办公家具产品会受到家用产品质量商标法规和消费品安全法规的限制。对使用某些野生动物皮革制作的办公家具或bekko、濒危植物制作的木制办公家具及木制品则受到进口限制的影响。
1.家用物品质量标签法
该法例规定了日常家用产品质量商标设计的内容和格式。目的是籍由提供可帮助消费者选择并正确使用产品的信息,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公益。受到该法规对商标要求限制的产品包括:(1).书桌、办公桌和桌子;(2).椅子、长椅和无腿的椅子;(3)带抽屉的柜子。这上这些产品必须按照家用物品质量标签法规的要求张贴标签。没有标签的产品将不能售卖。
2.消费品安全法
该法规指某些结构、材料或使用方式会引起安全问题的消费品作“特殊产品”。特殊产品必须确认产品符合政府的安全标准,并在产品标签上显示PS标志。没有根据法规标注的产品将不能在日本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