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理、厂长、直接管理型
只设办公家具生产车间,不设生产部及生管部门,由总经理(或老板)、厂长直接管理生产,有时配1名生产文员协助,负责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较少的部门设置,有利于降低管理费用,管理更为直接,但只适用于订単不太复杂的几十人的小型办公家具厂。
(2)生产经理负责型
采用这种生产管理形式的工厂,设有职能规范、责任明确、分工细致的生产部,并由生产部实施生产管理职权,直接下属机构为各生产车间,生产部成为生产管理的中心, 监督与协调中心,生产经理全面负责生产部工作,这种生产管理形式,常見于较大的规范化企业,可以承担复杂而繁重的生产任务,可向付各种生产异动。
( 3 )生产部单列型
生产部只承担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统计,对各年间生产监督的工作,没有对各车间的领导权,生产部可设生产经理(主管),也可以不设,而由厂长负责,这类企业的厂长。总经理是生产的最高指挥者,直接面对各车间,管理更为直接;但不足之处在于:降低了生产部的权力,使生产部只起到“参政”作用, 没有实权不利于有效地对生产进行全面的实质性监控。
(4)将品管纳入生产部管理型
有些中小办公家具企业,常常把品质管理工作纳入生产部的管辖之内, 由生产部领导, 只设品检员(也有的设品检组长或主管),在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优点是: 降低了管理费用,可减少生产与品管的扯皮及纠纷,解决品质问题比较直接;缺点是,品管部门不能独立行使权力,常常受到生产的影响,生产经理不易摆正生产与品管的关系, 长此下去, 不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
( 5 )将物控纳入生产部管理型
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办公家具物料计划,组织进行物料跟踪等工作,不另设物控部,其优点是:由于生产部了解生产进展,所以便于进行物料的跟踪,统一制定计划和进行生产调整;不足之处在于:分散了生产部的工作重点,且不利于生产计划的严格执行, 一般为中、小型办公家具企业所采用。